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气体的采购与管理工作,规范气体供应商的行为,提高气体供应的质量,确保实验室用气安全, 根据《贵州大学实验气体管理办法》,学校通过公开招标遴选确定贵州国瑞气体技术有限公司和贵州三合永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点供应商)为我校气体定点采购服务供应商,服务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4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实验气体采购
1.实验气体采购原则上只能在贵州国瑞气体技术有限公司和贵州三合永欣贸易有限公司两家定点供应商采购。
2.实验气体供应价和结算方式由各单位用户与定点供应商自行协商,但具体的气体供应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一般价及招标遴选时的供应商所投的最高限价,供应商供应气体种类及价格、供货联系人及电话详见附件《实验气体供应名录及最高限价表》。
3.定点供应商经营范围以外的实验气体,实验室可以向其它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但须在对其相关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并及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备案。
4.原中标供应商贵阳申建气体公司因服务合同已满,今后两年内不能在学校销售实验气体,请各单位也勿从该公司购买实验气体。
二、严格气体气瓶的验收
1.实验气体购买人员在接收气体钢瓶前应仔细查验,确认钢瓶完好无损,漆色准确清晰,钢瓶帽、胶圈、手轮配备齐全,气体品种、含量等信息明确并持有检验合格证方可接收。如果钢瓶存在安全隐患、缺少安全附件等,实验室应予拒收。
2.各单位用户若发现定点供应商不按要求供货、恶意哄抬价格、气体以次充好、送货人员野蛮操作、服务态度差等情况,应责成定点供应商立即整改,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技术科投诉(最好能提供照片等证据),同一气体供应商被投诉且情况属实达2次以上,学校将终止该供应商的供应资格。
三.加强安全监管
各单位应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单位每个气瓶的管理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并严格按规范做好实验室气瓶的管理。
1.各单位应制定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建立实验室气瓶使用台账,台账应包含气瓶管理人、存放地点、气瓶充装气体成分等内容。
2.每间实验室内存放气瓶数量合理,氧气和可燃气体不得超过一瓶,其他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得混放。
3.气瓶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和强烈震动,地面平整干燥;所有气瓶均应有效固定。
4.使用剧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实验室,须配有通风设施和监控报警装置,并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5.气瓶肩部信息完整(制造厂、制造日期、气瓶型号、工作压力及下次送检日期、气体容积、气瓶重量),挂有状态标志牌,气瓶漆色、充装气品名称清晰可见,瓶体和瓶阀清洁,气瓶安全附件(如帽、防震圈等)配置齐全,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气体连接管路连接正确,并时常进行检漏。
四、其它
1.为了保障实验室气瓶安全,各实验室原则上不得购置气瓶,应全部租用定点供应商的钢瓶,钢瓶的定期检验和配件的维护由定点供应商负责。
2.各实验室原购置在用的实验气体钢瓶,由定点供应商免费给予更换;实验室暂时不使用的实验气体钢瓶,由定点供应商免费提供暂管服务;不再使用的废旧钢瓶(含残余气体),由定点供应商免费进行回收。
附件:《实验气体供应名录及最高限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