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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实验室维修改造及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16     浏览次数: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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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直各重点实验室:

学校2019年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保障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做好2019年实验室维修改造及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的申报工作(不含实验室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设备维修专项资金项目(用于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升级改造和配件更换等):

1.设备原值≥10万元,且维修预算不低于1万元(含1万元)的仪器设备。其中:原值≥20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是在贵州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内的设备,且大仪考核在合格以上;

2.申报维修的设备须具有维修价值。维修价值低、待报废或接近报废年限的设备均不能申报;

3.新购设备若在质保期内,不得申报。

(二)实验室维修专项资金项目(用于满足教学科研必要的实验室维修改造等):

1.各单位编制的实验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预算,一定要实事求是,对于不符合实验室发展方向、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不得申报维修项目;

2.本次申报项目预算在1万以上,低于1万的纳入实验室零星维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二、报送材料的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72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见附件)签字盖章并汇总后和电子文档一起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综合科(2号行政楼116室,邮箱:zgli@gzu.edu.cn),凡此次未申报的维修项目(除零星项目外),2019年将不作经费安排

待各单位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项目论证,并将论证通过拟实施项目汇总报送学校财务处。

附:1贵州大学专项项目申请书(设备维修项目).doc

    2贵州大学专项项目申请书(实验室维修改造).doc

    3贵州大学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4.贵州大学专项项目填报说明.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7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