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党支部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工作,营造党员积极学习、终身学习、自主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的党员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机关党委有关要求,特制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党支部2022年度工作学习计划。
一、总体要求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学校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员学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全体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强化党员学习教育管理,使全体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的理论指导和政治保障。
二、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强化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教育和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研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读本。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围绕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按照中央、省委和校党委部署,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3.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学习中央和全省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4.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高校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全国、全省“两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第二十七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全国、全省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会议精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5.持续深化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宗教事务条例》。
7.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引导党员干部围绕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强化使命担当,锤炼实干作风,在奋力闯新路上作出榜样示范。
8.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适时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
9.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委和学校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各项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最新重大安排部署。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学习落实学校2022年工作要点和重要任务,为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和120周年校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业务学习
1.国家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2、业务知识学习。学习教育部、省政府、省教育厅厅出台印发的相关领域的有关政策法规,及时跟进学习学校有关政策性文件。重点学习《关于印发〈贵州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设厅通〔2014〕758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三、学习方式
1.集体学习。按照精心谋划、抓好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每月集中一天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主要以政治理论学习为主,重点内容由支部书记进行领学和讲学。党支部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党支部主题党日内容,重点要加强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
2.个人自学。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有选择的开展自学,做到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全体党员干部要按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学法用法等年度培训任务,并通过考试。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通过“学习强国”“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力争每天都完成学习积分,每天都学有所获。
3.研讨交流。研讨交流由党小组组织,根据支部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党员有选择的开展讨论交流发言,做到互帮互学。
四、学习要求
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按要求每季度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月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全年不能少于1次。
2.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每月认真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全年不能少于10次。组织党员集中进行学习、开展相关党内活动或志愿服务等,切实过好组织生活。
3.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实集体学习,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集中学习实行学习签到制度,学习内容包括主持人(授课人)、学习资料、学习记录等。
4.规范进行组织生活记录。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党组织会议记录本》,做到专本专用,专人专记,认真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其它相关记录。
5.进一步落实监督指导责任。支部书记定期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抽查,并对党员的学习效果进行点评,年末,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情况在全处范围内进行通报。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责担当,认真组织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并定期汇报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党支部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