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机关党委有关要求,结合支部实际,特制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党支部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全党,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学校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党员学习教育管理,使全体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的理论指导和政治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上级党委安排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学校党委主题教育总结会议部署,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大学重要讲话精神。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 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思想理论、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对高等教育和科技人才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结合党课、主题党日等,全年至少开展1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章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经济兴 百姓富 生态美——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等辅导读物。运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资源板块、“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辅导材料和学习资源。
(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关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工作要求 。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宗教工作和统一战线等方面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安排,每半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情况排查并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宗教、统战相关文件和案例学习,全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统战、宗教相关的主题党日活动。
(四)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2024年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意见》(贵大组发〔2024〕3号)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阅读党史著作、开展研讨交流、参加教育培训、参观红色场馆、参加实践活动等形式学习党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全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要求,认真学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关于党史的最新表述、评价和结论。
(五)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用好法宣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打击电信诈骗典型案例学习,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与防诈能力等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等,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勇担政治责任、勇于自我革命。
(七)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教育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两会”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2024年全国、全省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等。
(八)深入学习贯彻落实2024年学校相关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贵州大学2024年新学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贯彻落实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 做强贵州大学的实施方案(2024~2025年)》、学校2024年工作要点及2024年度“十大实事”,教育引导师生党员深刻领会学校2024年发展总体思路和学校全局重点工作任务,把思想统一到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工作部署,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顺利完成2024年目标任务努力奋斗。
(九)党建与处室业务全面融合,将党建工作与各科室业务工作全面融合,把服务师生落实到处室工作职责的方方面。持续推进“党建进实验室”活动,打造“党建引领有力度 党员服务有温度”的党建品牌。联合研究生工作部在研究生中开展党员亮身份做表率反违章活动。开展党员干部走出去活动。充分发挥党员身份“纽带”作用,每名党员联系一个服务点(学院、系、实验室、课题组或老师)。以“走出去”的工作模式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痛难点问题,每名党员至少解决1个痛难点问题。
三、学习方式
(一)集体学习。按照精心谋划、抓好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每月集中一天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主要以政治理论学习为主,重点内容由支部书记进行领学和讲学。
(二)个人自学。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选择的开展自学,做到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全体党员干部要按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并通过考试。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通过“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力争每天都完成学习积分,每天都学有所获。
(三)研讨交流。研讨交流根据支部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党员有选择的开展讨论交流发言,做到互帮互学。
四、学习要求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按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上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全年上党课次数不少于1次),每月认真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全年不少于10次(每月不少于1次),邀请非党员的青年教职工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党课等。每月初利用党支部微信学习群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费交纳,打造党员学习交流平台,促进党员干部日常交流学习,实现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党员集中进行学习、开展相关党内活动或志愿服务等,结合党支部联学联建等活动,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学院之间青年教职工的交流学习,切实过好组织生活。
(二)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的“第一议题”。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首课、主课、必修课。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和机关党委每月下发的学习内容,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等相关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和机关党委每月下发的学习内容,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等相关内容。
(三)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实集体学习,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集中学习实行学习签到制度,学习内容包括主持人(授课人)、学习资料、学习记录等。
4.规范进行组织生活记录。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做到专本专用,专人专记,认真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其它相关记录。
5.进一步落实监督指导责任。支部书记定期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抽查,并对党员的学习效果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责担当,认真组织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并定期汇报组织生活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