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22年实验室安全督导简报
(2022年第3期 总第21期)
为确保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本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实验室安全巡视员组成检查组,对我校多个学院、校直科研机构实验室进行了检查督查,发现存在如下实验室安全隐患:
一、材料与冶金学院
1.学院部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缺少责任人签字和签订日期。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8条:签订责任书到实验房间安全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职员工)
2.励志楼306-1实验室(责任人:赵平源)氢气气瓶存放位置与高温设备距离过近。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145条:气体钢瓶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地面平整干燥)
2.励志楼309实验室(责任人:唐晓宁)实验用矿泉水瓶缺少标签。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130条:(130)当化学品由原包装物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包装物内时,转移或分装后的包装物应及时重新粘贴标识。化学品标签脱落、模糊、腐蚀后应及时补上,如不能确认,则以不明废弃化学品处置)
3.励志楼3楼走廊的应急喷淋缺少定期检查记录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77条:经常擦拭洗眼喷头,无锈水脏水,有检查记录(每月启动一次阀门,时刻保证管内流水畅通))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145条:气体钢瓶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地面平整干燥)
二、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1.励源楼120实验室(责任人:郭兴强)危险废物暂存区域缺少警示标识,化学废液桶缺少防渗漏托盘。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159条:暂存区应有警示标识并有防遗洒、防渗漏设施或措施 )
三、烟草学院
1.崇实楼418实验室门口垃圾桶内生活垃圾与实验垃圾混放。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165条:严禁将实验室危险废物直接排入下水道,严禁与生活垃圾、感染性废物或放射性废物等混装))
四、药学院
1.崇义楼436实验室(责任人:杨敏)实验用矿泉水瓶缺少标签。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130条:(130)当化学品由原包装物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包装物内时,转移或分装后的包装物应及时重新粘贴标识。化学品标签脱落、模糊、腐蚀后应及时补上,如不能确认,则以不明废弃化学品处置)
五、化学与化工学院
1.学院部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缺少签订日期。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8条:签订责任书到实验房间安全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职员工)
六、土木工程学院
1.学院部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缺少责任人签字和签订日期。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8条:签订责任书到实验房间安全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职员工)
请本期督导简报中被通报的6家单位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必须逐条对照整改,并包含整改前后照片对比),将纸质版整改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714办公室。
对于逾期还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下达督促整改通知书,两次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实验室进行封门处理,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督导简报将抄送相关校领导。
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组
贵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