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22年实验室安全督导简报
(2022年第2期 总第20期)
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暑假来临前实验室安全有序,本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实验室安全巡视员组成检查组,对我校多个学院、校直科研机构实验室进行了检查督查,发现存在如下实验室安全隐患:
一、动物科学学院
1.崇学楼120、128、244、401、504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自查台账记录不规范(缺少自查台账、未及时记录、提前记录)。
(《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实验室必须每天进行自查)
2.崇学楼402、412-2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气瓶缺少使用状态卡。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153条:钢瓶气瓶颜色符合GB/T 7144 的规定要求,确认“满、使用中、空瓶”三种状态)
3.崇学楼424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责任人:倪萌萌)易制毒化学品乙醚台账与实物不符(台账记录库存乙醚23瓶,实际存储19瓶)。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116条:建立购买、验收、使用等台账资料)
二、林学院
1.崇德楼253、254-2、368-2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自查台账记录不规范(未及时记录、提前记录)。
(《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实验室必须每天进行自查)
三、农学院
1.崇学楼270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责任人:陈祖拥)自查台账记录不规范(未及时记录);
(《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实验室必须每天进行自查)
气瓶缺少使用状态卡。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153条:钢瓶气瓶颜色符合GB/T 7144 的规定要求,确认“满、使用中、空瓶”三种状态)
四、生命科学学院
1.崇德楼308、429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自查台账记录不规范(未及时记录、提前记录)。
(《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实验室必须每天进行自查)
五、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1.崇德楼126-1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责任人:李相楹、赵庆祥)自查台账记录不规范(提前记录)。
(《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实验室必须每天进行自查)
六、医学院
1.农生楼321、323、417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自查台账记录不规范(未及时记录、提前记录)。
(《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实验室必须每天进行自查)
七、农业生物工程研究院
1.同仁楼516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责任人:李建容、乔光)缺少自查台账。
(《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实验室必须每天进行自查)
八、生化工程中心
1.205实验室插线板超负荷使用,电线杂乱;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7.1.1:实验室用电安全应符合国家标准(导则)和行业标准)
气瓶缺少防震胶圈。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8.5.2:气体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
请本期督导简报中被通报的8家单位于2022年7月22日前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必须逐条对照整改,并包含整改前后照片对比),将纸质版整改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714办公室。
对于逾期还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下达督促整改通知书,两次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实验室进行封门处理,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督导简报将抄送相关校领导。
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组
贵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