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2016年度贵州大学实验室建设考核工作顺利完成,这是我校首次对各学院完成实验室建设任务情况开展的年度绩效考核。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牵头单位,根据《贵州大学2016年绩效工资过渡性实施办法》精神,严格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分级考核、分类考核、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李军旗副校长、向淑文副校长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公平、公正的开展了对材料与冶金学院、农学院、法学院、教学实验农场等31个学院实验室建设任务的年度绩效考核。本次考核按照专家组现场考核评分、分管校领导评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结果并公式等几个程序开展。考核结果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各学院完成实验室建设任务的情况。
下一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在本次考核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细化绩效评价机制与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增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及管理将以考核为抓手,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我校专职实验人员更加科学、主动、有效的开展实验教学和日常管理,促进学校实验室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