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内容
 
关于做好2020年度实验系列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03     浏览次数: 328
字号:【】 【】 【】 【复制本页地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大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2020修订版)〉的通知》(贵大党发〔2020〕81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贵州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贵大党发〔2020〕84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目标办发〔2020〕7号)要求,近期将对年初下达各相关单位的《贵州大学2020年度实验系列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核准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有实验系列在编在岗实验专职人员的各学院、工程训练中心、教学实验场。

注:实验系列在编在岗实验专职人员为1人的二级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电教科)、勘察设计研究院、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及校直科研机构的实验系列参照学校目标绩效考核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校直科研机构按照年初学校下达的《贵州大学2020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责任书》,将涉及实验室工作相关考核材料报学校目标考核办公室,由学校统一进行考核。

二、考核依据、内容及结果

按照年初下达的《贵州大学2020年度实验系列绩效考核指标(理、工、农、医类)》《贵州大学2020年度实验系列绩效考核指标(文、艺、体类)》要求,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照《贵州大学2016年绩效工资过渡性实施办法》(贵大发2016〕48号)要求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以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形式兑现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方式

根据学校要求及工作安排,不开展现场考核,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指标完成自评工作,并于12月8日前将相关支撑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邮箱:40679314@qq.com或U盘拷贝),联系人:赖力斌,联系电话:83625718。

(二)考核安排

1. 12月4日—8日自评;

2. 12月9日—10日专家评审、公示后上报

3. 12月10日考核结果上报学校目标考核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