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学校印发了《关于开展贵州大学首届“实验室安全活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贵大办〔2019〕41号),按通知要求,学校将举行“实验室安全活动月”启动仪式。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活动时间:
2019年9月17日(周二)下午15:00
二、活动地点:
西校区贤正楼3栋107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1.分管校领导;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
3.各学院实验室分管领导,校直科研机构负责人,院属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主任、本科教学实验中心主任,教学实验农场、工程训练中心负责人;
4.全校所有专职实验人员;
5.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全体成员。
6.化学与化工学院、材料与冶金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农学院、动物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林学院、茶学院研究生代表各5人。
四、会议要求
1.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2.所有参会人员须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
3.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将书面请假条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综合科(西校区贤正楼2栋717),并安排专门人员代会。
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0851-83626258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