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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29     浏览次数: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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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直科研机构、教学实验农场、工程训练中心:

暑假临近,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 防范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及实验室安全,结合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现将相关工作要求一并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细化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要求,重点做好高风险等级实验室、高危风险源安全管控,加强实验室特别是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的自查、巡查工作,做好实验室自查、巡查记录及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确保实验室假期安全。

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组,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指标体系要求,结合上半年《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督导简报》通报内容,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重点对实验室内易制毒、易制爆药品规范管理情况,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机试剂管理情况,实验室内生物安全、机械、特种设备管理情况,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处理情况,水、电线路以及防水、防火、防盗、防爆、防污染设施运行及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好假期值班和记录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同时要做好暑假期间需开展实验的情况统计及审批工作,学院分管领导及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逐级审批,做好备案。实验人员进出实验室要做好登记,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要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关闭仪器设备电源、水源、气源及通风设施,将易燃易爆试剂及气体钢瓶存放在避光通风处,锁好门窗,并将门用封条封好,在假期内一律不得私自启封进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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