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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合花溪公安分局对我校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及剧毒化学药品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2017-10-26     浏览次数: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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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5日上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合花溪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治安大队及松山派出所对我校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药品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何一萍、副处长宋强,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专家,花溪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付强、副大队长方孝琴,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吴可镂,松山派出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检查并与相关学院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等进行座谈。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检查了农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重点检查了易制毒药品库房及涉及使用实验易制毒药品实验室规范管理情况,查看了易制毒药品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双把锁、双本帐、双人运输、双人管理、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库房和使用易制毒药品实验室是否建立领用台账,库房总账、各实验室使用分账帐物是否相符,是否定期盘存等。


     检查组随后与学院召开座谈会,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通报。从检查情况来看,总体情况不容乐观,易制毒、易制爆药品规范管理存在明显管理缺位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学院实验室管理混乱,非实验人员任意出入实验室,对药品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二是易制毒库房管理尚未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双人双锁”未能得到落实,监控等技防设施不完善等,存在安全隐患。三是涉及使用易制毒药品的实验室未能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未落实责任人,未设置易制毒药品专用柜,易制毒药品使用无登记台账,使用后随意摆放未及时入库妥善存储等。



    根据检查所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花溪公安分局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学院限时整改。要求学院严格管控易制毒、易制爆及剧毒药品采购、入库、存放、领用、使用、回收等环节,实现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学院分管领导均表态将马上按照检查组的意见,逐项整改落实,主动作为,做好自查自纠,即查即改,规范管理,消除隐患。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也对两个学院的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将全力协助学院落实整改并解决监控、药品安全柜等硬件设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本次专项检查将为期两周,全覆盖涉化、涉农等学科实验室。目前,农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已根据本次检查情况积极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