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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进行重新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3     浏览次数: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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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本科教学单位、工程实训中心、教学实验场:

    近年来因学校发展需要,新增了部分学院和实验室,同时,部分专业学科重新调整后,实验室归属也发生变化。为摸清底数,规范教学实验室管理,更加准确地统计报送实验

室各类数据,根据《贵州大学实验室建设、调整、撤销管理办法》(贵大发〔200576号)要求,拟对各本科教学实验室进行重新认定统计。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认定工作并按要求认真填报《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认定情况统计表》(附件),于2017121日前将填写好的《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认定情况统计表》签字盖章后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邮箱:lblai@gzu.edu.cn

联系方式:83625718,联系人:赖力斌

    附件: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认定情况统计表zx.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11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