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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实验室(中心)做好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迎检、“全国文明校园”迎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3     浏览次数: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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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

    根据《省教育厅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将于913-18期间到贵州大学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我校被列入“贵州省申报推荐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学校”。近期,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将到我校实地检查评比。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实验室作为检查重点之一,各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必须全力做好迎检、迎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立即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全面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宣传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全力做好自查及整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迎检、迎评工作任务,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

    二、全面排查,即查即改

    紧紧围绕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体系,重点围绕实验室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制毒药品和剧毒药品管理,压力容器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实验室废弃化学药品处置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不落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