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新校区二期相关学院实验室搬迁工作于8月1日圆满结束。南校区农学院、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含公共实验平台)、动物科学学院(含2个重点实验室和公共实验平台)、药学院、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含重点实验室),北校区经济学院、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贵州省高性能计算化学重点实验室、半导体功率器可靠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部分)实验室顺利搬入新校区二期。
暑期临近,为确保暑期新校区二期新搬迁实验室的安全,保证秋季学期实验室正常投入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设备清单,认真梳理设备搬迁情况,避免设备遗失、损毁。对待报废未搬迁的设备,要按照资产管理处要求,将待报废设备集中放置并造册移交资产管理处。利用暑期,做好实验设备调试工作,确保新学期实验室正常使用。
二、加强暑期实验室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暑期需开展实验的实验室,要按照学校实验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守,做好值班记录及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暑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做好设备调试及登记造册工作后,对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防水、防盗、防爆、防污染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将门用封条封好,在假期内一律不得私自启封进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进行随机走访督查。
三、做好废弃化学药品集中处置工作。各实验室要做好废弃化学药品的造册、报备及集中封存工作,8月4日前现场签证确认后,移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处置。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