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重点实验室:
根据校财务处《关于申报2018年度专项项目资金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及校直各重点实验室按要求做好2018年实验室维修改造及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的报送工作(不含实验室建设项目),请务必于7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签字盖章并汇总后和电子文档一起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综合科(2号行政楼115室,邮箱:zgli@gzu.edu.cn),凡此次未申报的维修项目(除零星项目外),2018年将不作安排。
待各单位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项目论证,并将论证通过拟实施项目汇总报送学校发展规划处。
附:
2018年专项项目申报.zip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