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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6     浏览次数: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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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教学科研的正常秩序,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月”活动,对全校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及近期公安部门工作安排,开展全校实验室(含校直科研机构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制毒药品和剧毒药品管理,压力容器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以及实验室废弃化学药品处置。主要围绕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

二、成立安全检查工作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  

组长:李军旗

成员单位: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保卫处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516-520日)

各单位按照要求部署动员,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现场检查阶段(521-611)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对全校实验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三)抽检复查及总结通报阶段(612--616)

检查组抽检复查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根据自查、现场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公示并呈报有关校领导,对于安全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5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