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教学科研的正常秩序,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月”活动,对全校各学院、各重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及近期公安部门工作安排,开展全校实验室(含校直科研机构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制毒药品和剧毒药品管理,压力容器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以及实验室废弃化学药品处置。主要围绕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
二、成立安全检查工作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
组长:李军旗
成员单位: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保卫处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6号-5月20日)
各单位按照要求部署动员,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现场检查阶段(5月21日-6月11日)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对全校实验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三)抽检复查及总结通报阶段(6月12日--6月16日)
检查组抽检复查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根据自查、现场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公示并呈报有关校领导,对于安全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