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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8     浏览次数: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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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直各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保障节后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的具体情况,请各单位在节日期间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无事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领导,明确和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安排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放假前,各教学单位必须组织专项检查,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电、气的线路以及防火、防盗、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检查是否完好,确保放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空调、通风装置的开关和门、窗等处于关闭状态,并且各实验室备用钥匙应集中放置管理。

三、在五一节期间,因教学和科研需要,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必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方可继续实验。且严格遵守各项实验操作规程,做好各类实验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高炉、高压灭菌锅等高温、高压的用电设备以及高速离心机在使用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做好使用记录,确保安全运行。

五、各单位要做好应急预案,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时,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所属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同时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4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