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实验室: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期间对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行管控的通知》要求,2011年9月9日零时至9月18日24时,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对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审批、运输、使用实行严格的管控。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涉及使用的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单位,一律停止施工作业,上述危险物品一律入库封存。
我校各实验室凡涉及到有上列危险物品的一律严加保管。从今日起,各实验室停止一切有危险性、有毒害作用的实验。各学院分管领导、各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在9月8日之前负责组织本单位严格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书面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翟大勇,联系电话:3625718.
对末经学校审批同意,私自使用、运输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按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凡有剧毒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单位,务必于2011年9月8日前将封存的剧毒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