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相关单位:
现准备发放2015年7-12月专职实验人员的交通补贴。请如实填写《专职实验人员交通费发放统计表》(请在设备处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并于2015年12月4日之前将《统计表》经实验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审核、单位加盖公章后,由各单位统一报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11室)审批,电子版发送至gzusysglk@163.com。报送截止日期:12月4日,逾期将不再进行办理。
联系人:刘 希, 联系电话:88292328。
附件:
20151117164455987.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