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校直科研机构:
为提高我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建立我校实验室安全教育长效机制,落实《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校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将逐步实施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即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的师生才能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2015年将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
全校全日制在校博士生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考试组织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的平台运行管理,各相关学院、校直科研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组织本单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为做好考试工作,各学院、校直科研机构应明确一名实验室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考试学生成绩在线查询、成绩打印审核和办理“实验室准入证”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实验室系统管理员名单(内容为:单位、姓名、职工号)请于2015年9月17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在线考试方式,考生登陆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即可进行考试。
四、考试时间安排
为防止同一时间在线考试人数过多而造成网络阻塞,请各单位安排本单位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在线学习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考试时间 | 安排考试学院名称 | 备注 |
9月16日—9月22日 | 矿业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精化中心、空间结构研究中心、喀斯特与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化学与化工学院、材料与冶金学院 | |
9月23日—9月29日 | 农学院、林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药学院、西部药用生物资源研究中心、农业生物工程重点实验室、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 | |
10月8日—10月14日 | 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现代制造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
10月15日—10月21日 | 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
五、考试须知
1、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网址:http://210.40.3.30/),登录账号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操作流程参阅安全考试系统“系统公告”栏《安全考试系统考生操作流程》。
2、考生考试前须进入系统学习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相关安全知识,做出考前承诺后方可进行考试。
3、在完成相关内容的学习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考试,否则系统将自动关闭。每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均有3次考试机会,系统自动记录最高分作为最终成绩。
4、考试题目为100道,系统根据考生所属专业随机抽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高于80分(含)合格通过。
5、对考试未通过的考生,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时间:2015年11月1日至6日。
六、资格审核
1、考生通过实验室技术安全考试后,方可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准入资格名单发文公布。
2、各单位实验室系统管理员登录系统根据考试成绩核准允许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名单,在2015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汇总名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并统一发放“实验室准入证”。学生凭“实验室准入证”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
七、实施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各单位根据《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实施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2015年11月6日后仍未通过安全考试的研究生将不得进入实验室学习、实验。
设备处将于12月16日-12月31日对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八、其他
1、我校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为开放系统,各单位可安排其他教职工、学生根据专业实际情况,选择相关安全知识的学习,以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需要组织其他师生进行安全知识考试的,将考试人员信息报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我处将考生信息导入系统并完成相关设置后,各单位即可组织实施考试。
2、各单位、考生如在操作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过程中出现疑问,请与我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刘希,联系电话:8829232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