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实验室
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科研机构、工程训练中心、教学实验场: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假期间实验室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实验室感染和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目前,全国新冠疫情和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严防严管”的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制定假期间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值班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实验室感染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在中秋、国庆放假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重点排查实验室疫情防控人员进出登记、消毒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物安全等高危风险源的管理情况,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设施及实验室水、电、气的使用状况。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建账立档,落实整改责任人,即查即改,闭环管理。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中秋、国庆期间的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1.假期值班人员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记录,发现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2.做好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的审批备案工作,对进出实验室的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实验室。
3.加强对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开展实验的实验人员进出实验室要做好登记,实验时至少两人同时在场。
4.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须在放假前将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退库保存,做好台账登记,关闭实验室内所有电源、水源、气源,锁好门窗。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