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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1     浏览次数: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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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室安全教育与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校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应急防护能力,根据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细则》等文件规定,学校将开展2021年实验室安全考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109日—20211020

二、考试对象

1.2021级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2.理工农医类2021级本科生和需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在校本科生

3.各二级单位新任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安全员、危险化学品管理员。

4.因工作需要进入本校实验室的校外人员。

考试方式

1.考生可在考试时间内使用校园网登录“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系统”,登录方式有两种:使用电脑登录PC端(网址:http://210.40.3.30/);或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手机端。

本科生、校内教职工使用个人信息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登陆;研究生登录账号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123456

2.考生考试前须进入系统在线学习累计时长达4小时以上,方可进行考试。

3.考试题目为100道,每题1分,系统根据考生所属专业随机抽题。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成绩高于90分(含)视为考试合格。每位考生有3次考试机会,系统自动记录最高分作为最终成绩。

4.对于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学校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时间:20211025日—20211027日。各单位在补考时间前将需要补考的考生名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技术科,考生方可进行补考。

四、实验室准入资格

考生考试合格后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1.本科生、校内教职工、校外人员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合格证书”和“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向所在二级单位备案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2.研究生由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管理员于20211029日前,进入考试系统将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导出,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技术科审核,统一领取发放“实验室准入证”。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未取得实验室准入资格的学生,禁止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五、其他事宜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的运行管理、考生信息录入、试题出题及分配等。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2.各单位要新增或更换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系统管理员,请20211015将管理员姓名、职工号、联系电话邮箱及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发送81003714@qq.com邮箱(因工作需要进入我校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校外人员由实验室所在二级单位提前一周提供具体人员信息)。

3.如有疑问,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技术科联系。

联 系 人:尹老师

联系地址:西校区贤正楼2714

联系电话:0851-8823787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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