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资讯来源:实验室与设备处发布时间:2020-02-01点击量:81


各学院、校直科研机构、工程训练中心、教学实验农场:

按照学校《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贵大党办发〔20208号)及《关于做好留校师生和在外实习实训师生排查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贵大办〔2020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减少感染风险,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现将疫情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按照学校关于228前学生不得返校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要求,228日前对该单位的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非特殊情况,原则上实验室不得开封启用,待学校正常开学后,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启用

2.对因特殊情况,确需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各单位务必严格把关,做好备案、登记和审批手续,并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健康筛查及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同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安全开展

3.各单位原则上停止实验活动,减少实验室人员流动。从重点疫区返校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师生、或已有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务必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上报并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治疗,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4.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实验室的严格管理,做好对已使用实验室的应急预案和卫生防护工作,全面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人员安全。

5.请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正常报送返校人员情况外,每周五下午15:00前对本单位目前正在开展实验的情况报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上报内容包括进入实验室的人数及身体状况,具体防范措施,开展实验的项目名称,开展实验的时间等信息,详情见附件。


联系人: 李志刚

电  话:18166792215

邮  箱:1554046774@qq.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