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文件
关于实行贵州大学设备采购合同签订
审核时限制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校招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审核实行时限制(纪要见贵大招标会【2015】2号),要求各部门各学院按照《贵州大学设备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流程》(见附件)的要求做好合同审核工作,对于无故拖延的单位部门,校招标领导小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2月21日